2015年国家畜禽养殖扶持政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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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扶持政策
近年来,国家研究立项实施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选择一批畜禽粪污处理利用问题比较突出,且具有能够就近消纳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条件的县(市),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试点探索能够推广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技术和商业化模式。
二、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目前,对于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
三、能繁母猪保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地区为中西部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直属垦区。其中,中西部地区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50%,地方财政补贴30%,养猪场户承担20%;东部地区由地方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四、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
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五、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
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政府招标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
六、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
补助经费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劳务补助。
七、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
八、农业综合开发畜禽良种繁育项目
重点扶持从事国家级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中畜禽品种开发利用的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部分事业单位,通过对畜禽种质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