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号文件看养猪行业的2017年八大变化
信息来源:搜猪网
自2016年一号文件后,再次将供给侧改革作为中央一号文件的指导思想,要求不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具体对养猪业的要求就是:减量、提质、增效。以下为一号文件对养猪业的具体影响:
2017年一号文件对养猪业的八大影响
一、一号文件对养猪业影响—2017年大力稳生猪
稳定生猪生产,优化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区域布局,引导产能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和玉米主产区转移。(第2条)
能满足环境容量大和玉米主产区两个条件,目前主要在东北和华北区域,但可以看到的是华北的山东、河南等省份的养殖业本身承载量已经很大了,连本地的雏鹰、牧原、双汇等养殖企业都在向新的区域寻求扩展,因此,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包括内蒙古在内的东北地区将是未来养猪业扩张的主要阵地,这些地区养殖业虽然尚薄弱,但土地、人力等配套潜力极强,再加上东北是玉米最大主产区,粮食产量大,价格便宜,饲料成本低,这里将会成为未来的主要扩张地区。
据《内蒙古养猪企业行业名录2016年最新版》统计截至2016年7月,内蒙古的养猪企业已经达997家,而据黑龙江媒体报道,目前,有27个大型畜牧产业项目在黑龙江省布局,其中已有18个项目开工建设,7个项目已落实完地块,正在办理相关手续,2个项目正在洽谈当中。牧原、天兆、双胞胎和天邦等养猪项目也已经陆续开工。
二、一号文件对养猪业影响—养猪环保空前加压
大力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加快畜禽粪便集中处理,推动规模化大型沼气健康发展。(第9条)
2016年12月21日,习大大主持召开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在会上习大大强调,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是大事。我们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通知中估算,全国每年产生畜禽粪污38亿吨,综合利用率不到60%,也就是说最少有15.2亿吨粪污浪费。若能将猪粪变废为宝,将其处理成对农田有利的有机肥,或许有近千亿元的市场空间,2016年12月30日,农业部通过《开展水果蔬菜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方案》中表示2017年将重点落实有机肥代替化肥。
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扩大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范围。(第11条)
2016年11月底,国务院发布《“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明确指出在2017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根据统计,已经有超过20个省份都发布了生猪禁养执行时间表。
农业部畜牧业司司长马有祥:由于各地禁养区的划定,生猪存栏已减少8%,调减生猪将近3600万头。
全面推行河长制,确保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第33条)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各级“河长”形成治水“首长责任链”,可以肯定的是,养猪业的环保监管将愈发严格。
三、一号文件对养猪业影响—规模化进程提速
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发挥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功能作用。(第7条)
据《全国生猪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规定显示:到2014年底,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比重要为41.8%,预计到2020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2%。
我们可以看到国家鼓励规模化进程,无论是在示范场的创建上,还是补贴上都有很大的调动:
一是2017年,在原有4179家国家级示范场的基础上,再创建500家示范场;
二是加大对标准化示范场的补贴,年出栏0.5-5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每个项目单位可补贴50-100万元,用于改扩建、良种和粪污、死猪无害化的环保项目升级等。
《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引(2017-2020年)》中规定,从2017年起集中力量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推进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建设。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可单独申报项目或联合申报项目。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控制在1000万元左右。
四、一号文件对养猪业影响—鼓励适度规模经营
完善家庭农场认定办法,扶持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第6条)
在鼓励适度规模经营上,国家召开的众多会议中都有提及,采取鼓励、支持、补贴等形式带动大家的积极性,以下为具体表现形式:
1、在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明确指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化经营结构。
2、2016年12月22日,农业部召开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工作视频会议,在会议中明确指出,鼓励返乡下乡人员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6年10月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为扶持对象,财政补助重点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据了解,单个贴息项目的财政资金贴息额度不高于500万元。
五、一号文件对养猪业影响—食品安全倒逼行业规范
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第5条)
据动力网不完全统计截止到去年6月30日,全国所有兽药产品都实现了赋二维码出厂、上市销售,未来的饲料、生猪也可能会实施二维码追溯,到时兽药、饲料、生猪三大信息库实现整合,生猪养殖将更加透明化、规范化。
2016年,农业部共曝光12批假兽药信息,通报非法企业50家。新的溯源体系,不但方便养殖户实时查询兽药的真实性,让假药原形毕露;同时也方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无论从对生猪全程的监控还是去年农业部对假兽药的曝光、非法企业的通报都能表明国家越来越重视视频安全。
六、一号文件对养猪业影响-养猪业补贴还将继续
完善农业补贴制度。进一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重点补主产区、适度规模经营、农民收入、绿色生态。(第27条)
在《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有众多涉及生猪产业的重点工程与政策:如良种工程项目,良种补贴政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项目,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标准化养殖项目,生猪育种补助政策,生猪养殖保险政策等。
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第29条)
早在2007年,国务院就已经印发《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中,就有一项“母猪政策性保险”。在此之后,各地政府陆续制定了多种生猪保险险种,例如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生猪价格指数险。这些险种都被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内,作为惠农政策的一部分,帮助参保的养殖户在遭遇疾病、自然灾害、行情剧烈波动时挽回部分损失。
七、一号文件对养猪业影响—猪价调控趋向市场定价
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科学确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国家储备规模,优化中央储备粮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政策性职能作用。(第26条)
我们可以看到自2009—2016年国家在猪价调控上的变化趋势:
2009年: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扩大猪肉储备;
2012年:抓紧完善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方法,健全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同年发布《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临时收储成为政府调控生猪市场的重要手段。
2013年:健全重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机制,认真执行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
2014年:探索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完善生猪价格调控体系。市场调控方式开始转变。
2015年: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合理确定肉类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并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表明政府调控之手正在慢慢褪去,生猪市场将更多交由市场来调控。
2016年:国家四部委发布新版《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在预警指标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把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从6:1调低至5.5:1—8.5:1,这是自2009年国家出台猪价调控措施后首现下调并采用区间设置;在响应机制方面,特别是当猪肉价格大跌时,弱化了微观层面调控,更注重宏观调控。
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国家对生猪市场的调控已经越来越合理,因此即使在2016年生猪价格创造历史新高,也没有从国家层面上向市场投放储备肉。
八、一号文件对养猪业影响—土地确权助力养殖户
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扩大整省试点范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第30条)
土地确权工作的推进,将使得土地流转变得更加灵活和便捷,减少土地纠纷,零碎的土地形成规模,有利于家庭农场的发展以及种养模式的推广,有利于生猪规模化推进。另一方面,猪场的所占地,包括田地、山地、林地以及家庭住宅的产权,都将得到进一步的明确,能进入国家的二级市场进行招拍挂,并进入银行抵押资产的范围,养殖户的财产权得到升值。
小结
国家政策导向和社会经济变化导致中国养猪业开始从传统、经验和业余向现代、规范和专业化转型。
庭院养猪开始永久性退出养猪业,新型的规模化猪场、适度规模的家庭猪场和集团化的大型猪场将逐步演变为未来的三大养猪力量。
由于技术、人才和管理的缺乏,非集团化的规模猪场和部分家庭猪场将面临严重生存和发展危机,需要依靠外部力量合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