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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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取消13%这一档;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由13%降至11%。会议还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多项减税举措,预计全年再减税3800亿元。
会议决定,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财税专家介绍,目前适用13%税率的项目大多是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必需品,以及涉农项目。目前适用13%税率的项目包括粮食、植物、林木、水产、鲜奶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降低税率显然是对这些项目的扶持。
尽管农产品在销售环节的税率从13%降到11%,但会议强调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这意味着购入农产品13%的进行税额扣除率很可能未发生变化,如果降低为1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税负相应上升,总的来说,这次减税力度很大,考虑问题很周全,可以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会议预计,这些减税举措全部到位后,加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前4个月翘尾减收,预计全年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会计标准战略委员会委员张连起说,2012年-2015年我国非税收入年均增长18%,而同期税收收入年均增长7.5%,非税收入增速远超税收收入增速,收费过重给企业带来较大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