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再发文规范禁养工作
信息来源:农业部网站
近日,农业部发布《关于统筹做好畜牧业发展和畜禽粪污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特别指出,在全国畜牧业区域布局优化调整的进程中,南方极个别地区出现了全面弃养的苗头,北方极个别地区局部区域存在潜在的环境风险,必须高度重视。
据了解,近日农业部发布《关于统筹做好畜牧业发展和畜禽粪污治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对于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切实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做了进一步要求。
2017年以来,禁养区的划定成为畜牧行业热议的话题,其重要一个原因是政策落地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农业部在通知中明确指出了三个:禁养区划定范围扩大、超范围关闭或搬迁养殖场户和补偿不到位。农业部要求各地畜牧部门要与环保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政府确定的部门职能分工,开展禁养区划定和规模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切实维护养殖场户的切身利益,积极稳妥推进有关工作。
另外,农业部还对“南猪北养”作了回应:“南猪北养”并不意味着“北养而南不养”,也不意味着北方可以无限制养。南方主产区要坚持科学的发展定位,根据土地承载能力合理布局,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资源发展高效生态畜牧业。东北等增长潜力大的地区要提前谋划,坚持以地定畜,科学规划,统筹考虑畜牧业发展和粪污资源化利用问题,坚决不能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
通知链接:http://www.moa.gov.cn/zwllm/tzgg/tfw/201712/t20171226_59892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