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国外宠物食品标签诉讼案给我们哪些借鉴?
来源:宠物行业观察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已然成为广大消费者持续关注的焦点。实际上不仅是人类食品,对于宠物食品相关方面的关注热度一直未减。除此之外,宠物食品标签存在的诸如: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夸大功效等相关问题,也一直被大众所诟病。
国内有关食品标签的相关诉讼案件这几年更是几何级增长,甚至出现了所谓的“职业打假人”,而他们瞄准的主要目标就是各类食品标签内容的问题,找寻其中是否存在违规的状况。与此同时,在宠物食品行业中同样充斥着类似的问题。尽管目前国内有关宠物食品标签的相关诉讼案例还不多见,但在国外,这类的诉讼案件出现的越来越频繁,先来看看他们都经历了哪些问题:
与人类食品一样,联邦法律要求所有宠物食品必须安全食用,不含有害物质,并如实贴上标签。在过去10年里,无论是个人索赔还是集体诉讼的数量都在不断上升。相关案件诉讼种类繁多,从基于标签上使用的“天然”和“真实”等特定词语的诉讼,到声明成分的来源,甚至就食品标签上使用的图像也能引起争议。由此可见,宠物食品标签的合法合规问题不容小觑。
2、最具争议性的词是“天然”,多个宠物食品品牌中枪
在众多的诉讼案中,指控某些宠物食品列出的成分并非天然成分和含有某些化学残留物或副产品的诉讼非常多,消费者最不希望在贴有天然标签的产品中发现这些化学残留物或副产品。但如何界定“天然”这个词的实际含义,则需要有专业法律层面的术语加以定义,否则难以界定消费者是否存在被诱导消费的问题。
如在2017年就有一个宠物食品品牌,Rachael Ray’s Nutrish就曾被指控其标签中所列出的“天然”的标签具有误导性,因为其食品含有多种合成或人工合成的成分,如合成维生素K和焦糖色素。无独有偶,Simply-nurture品牌的宠物食品也被提起了类似的诉讼,因该品牌的宠物食品含有叶酸、核黄素和柠檬酸等人工合成成分,被指控在广告中涉嫌虚假宣传,将产品包装并推销为“天然”食品。
2019年6月,针对Big Heart宠物品牌提起了一项消费者集体诉讼,诉讼内容涉及自然配方鲑鱼、红薯和南瓜配方,该配方在市场上被称为“无谷物”配方,但原告称其含有玉米和大豆蛋白,这些谷物蛋白质就是“谷物”。除此之外,其他被诉讼的涉及标签当中用词的还有“成分”、“功能性”、“有机”或“优质”等。与有关产品宣传或广告中涉及“天然”一词一样,这些术语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很多涉事产品又缺乏相关数据报告对上述描述予以支持,导致近些年类似的诉讼索赔案件越来越多。
据了解,所谓集体诉讼就是将一大群原告合并到一个诉讼案件中。原本,集体诉讼是因为消费者各自遭受的损害不足以保证提起单独诉讼。然而这个值得称赞的前提经常被一些原告律师所滥用。
根据ILR的说法,许多原告公司都以小规模的食品公司为目标,目的是通过威胁诉讼迫使他们和解,并且深知这些较小的食品公司都想避免诉讼成本。但这些和解金从不会转交给那些声称遭到欺诈或伤害的数百万消费者。而是这些原告的律师。因此,最终从这些诉讼中受益的是原告的律师,而不是消费者本身。
反观国内,同样存在类似的职业打假的现象,虽然职业打假的行为有违道德,但职业打假之所以有其存在的市场,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部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确实存在虚假宣传、虚构标识或者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不合格等违规违法的情况。
当然,如果遇到了职业打假也不用慌。为有效规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在第15条以负面清单形式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受理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投诉。
在司法层面,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简称《答复意见》)中明确表示,除购买食品、药品之外,将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但遗憾的是,现有法律一直未对职业打假人的身份作出明确界定,缺乏针对性的规制措施。只能通过明确食品标签违法行为和食品标签瑕疵行为的区别和判断标准,加强对食品标签违法行为和食品标签瑕疵行为的甄别,避免出现“重者轻罚、轻者重罚”的状况发生。
因此,除了要防范针对标签的“职业打假”行为,食品生产厂家更多的还是要严格遵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有关规定,对标识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名称等进行清晰、准确的描述,科学地向消费者传达该食品的安全特性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