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问题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我国工业饲料的核心品种之一,直接关系饲料产品品质、养殖场户生产效率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需对其生产全过程实施严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和管控。
为维护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原农业部于2012年制定发布公告,明确了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等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要求。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2017年,对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进行了修订,适当简化了许可审批程序和企业申报材料要求;2019年,将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发由审批改为备案。
为帮助企业适应新的管理要求,农业农村部专门开发了饲料生产许可网上备案系统,实现了便捷的电子化备案管理。
近年来,我国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量保持增长态势,但企业规模化程度不高,生产水平参差不齐,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据行业统计,2021年,全国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有3000多家,年产量663万吨,平均每家企业年产量约2200吨。
其中,年产量超过2200吨的企业仅548家,占企业总数的18%;近一半的企业年产量不足1000吨,有500多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鉴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业的现状,必须毫不放松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生产企业许可条件要求,确保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保障产品质量。
下一步,
农业农村部将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管理制度,鼓励支持企业研发创制安全优质高效新产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指导企业主动履行备案义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肃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维护饲料工业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