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法修订,拟对提升畜禽产品稳产保供水平作出多项规定
来源:全国人大
10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畜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本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要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米袋子’,也要保障肉蛋奶等‘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臧铁伟介绍,今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黑土地保护法、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在审议畜牧法修订草案,统筹推进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立法工作。
畜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适应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一是,将畜牧业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
二是,建立健全现代畜禽养殖体系,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养殖,统筹畜禽养殖用地保障工作,促进种养结合和农牧循环、绿色发展。加强对畜禽养殖户的指导帮扶,鼓励涉农企业带动畜禽养殖户融入现代畜牧业产业链。
三是,增加“草原畜牧业”一章,协调推进草原保护与草原畜牧业发展,建设牛羊等重要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牧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畜群结构,促进草原畜牧业节本、提质、增效。
四是,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保障本行政区域畜禽产品供给,建立稳产保供的政策保障和责任考核体系。完善扶持政策,做好畜禽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建立统一的畜禽生产和畜禽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制度,逐步完善有关畜禽产品储备调节机制。
同时,强化畜禽疫病防控,完善畜禽屠宰管理制度,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