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农业农村部制定了《2023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023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包括部级监测和省级监测两部分。
(一)部级监测
1.病原微生物监测。重点针对跨省流通的生猪屠宰企业开展病原微生物风险监测,重点监测冷却肉和热鲜肉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猪肉表面和屠宰环境中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单核增生李斯特氏菌。
2.违法添加物和兽药残留监测。重点针对跨省流通的猪、牛、羊屠宰企业开展违法添加物和兽药残留监测。对猪肝、牛肝和羊肝开展7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和妥布特罗)监测、8种糖皮质激素(泼尼松、泼尼松龙、地塞米松、倍他米松、氟氢可的松、甲基泼尼松、倍氯米松和氢化可的松)和5种磺胺类药物(磺胺二甲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残留监测。
(二)省级监测
重点针对省内流通的猪、牛、羊屠宰企业开展水分监测、违法添加物和兽药残留监测。
1.水分监测。对猪肉(2号或4号肉)、牛肉(黄瓜条或外脊)、羊肉(后腿或里脊)中水分开展监测。
2.违法添加物和兽药残留监测。对猪肝、牛肝和羊肝开展7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和妥布特罗)违法添加监测、8种糖皮质激素(泼尼松、泼尼松龙、地塞米松、倍他米松、氟氢可的松、甲基泼尼松、倍氯米松和氢化可的松)和5种磺胺类药物(磺胺二甲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残留监测。
附件:
1. 2023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部级风险监测任务表
2. 2023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省级风险监测任务表
3. 2023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汇总表
4. 2023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5. 2023年省级监测任务承检机构情况表